“在乡村地区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构建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是夯实城乡融合法治基础的重要途径之一。”基于这样的观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四川农业大学党委书记庄天慧提交了一件提案,建议构建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城乡融合法治基础,尤其要引入以需定供的理念,打造精准公共法律服务。
庄天慧在调研中发现,四川存在城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失衡、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不足、乡村法律服务人才队伍稀缺等问题。“城市通常能得到更多的社会资源和政府支持,包括法律服务设施、信息技术、培训等。而农村地区的法律服务设施和资源投入较少,难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环境。”
对此,庄天慧建议,首先,政府要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下沉,如设立村级法律顾问,安排专业律师定期或不定期下乡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其次,要构建有针对性的绩效考评,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监管。此外,在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时,应引入以需定供的理念,建立需求表达机制,打造精准公共法律服务。
如何有效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普惠作用?庄天慧认为,应以数字赋能均等化,增加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可以将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嵌入政府政务APP、微信小程序等,提供在线调解、网上申请法律援助、视频连线律师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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