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尧舜时代已实行协商民主
发布日期:2012-10-12 09:28:17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孙立极

近年来,随着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和事业发展,协商民主的概念逐渐为社会所关注和接受。作为社会主义民主两种重要实现形式之一,它与选举民主是怎样的关系?它为什么在中国出现,获得了怎样的发展,未来的发展之路又如何?为此,我们专访了全国政协常委、原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

从实践到理论的飞跃

记者:说到民主,通常大家比较熟悉的是选举民主,何谓协商民主呢?

李君如: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怎么使人民能当家作主,需要一定形式来保障。选举民主、协商民主都是民主的实现形式。选举民主遵循的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通过群众无记名或记名的投票,让每个人有机会公开公平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使民主权利得以实现。协商民主遵循的是共识原则——人民群众中具有不同利益诉求的人通过平等对话、讨论、协商,形成共识,而后所有人按共识行事。还有一种是谈判民主,遵循的是利益分割原则,当选举票数相等或相近、协商无法形成共识时,通过谈判切割利益。

记者:人民政协已经历了60多年的发展,为何近几年,协商民主才常被提起,这一概念是如何形成的?

李君如:2006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201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政协全国委员会党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的通知》正式提出“协商民主”这个概念,并强调要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这两种民主形式结合起来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这两个文件,标志着中共中央自觉地把协商民主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方向。这也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所作出的重大贡献。

应该讲,协商民主并不是现在创造出来的,而是我们几十年实践经验的提炼、概括和总结。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十分重视民主问题的研究,在根据地的民主政权建设中主要用的是选举民主,而在统一战线中主要用的是协商民主。在中国共产党决定夺取全国政权的时候,中国共产党在1948年4月30日发表了著名的“五一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一重大的决策表明,人民政协即将成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从而也将成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在1954年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以后,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又决定让人民政协继续存在并发挥作用。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实行的就是协商民主。这样,就在中国形成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两种民主形式。应该说,这是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了不起的政治杰作。

人民政协有很多特点,也有利于推进协商民主。一是界别构成好。政协是按照界别组织起来的,目前我国的政协委员由各政党、各民族、各阶层以及台港澳特邀代表等34个界别组成。共产党是国家的领导核心,但在政协里只是34个界别之一,且总人数不超过40%,这一结构设计保证了人民政协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二是组织形式好。政协按界别开会,政协委员没有上下级之分,打破了区域性和行政性的壁垒,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三是工作机制好。政协委员通过各种形式的会议以及视察、调研等活动,了解社情民意,并通过提案等形式表达意愿、意见。尤其是大会发言制度,其它代表大会都没有这种形式,近年来每次政协会议都有三场大会发言,近50人的发言有很多旗帜鲜明、切中时弊的好发言。

综上所述,“协商民主”的概念和理论是在最近这10年形成和提出的,但概括和总结的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民主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

记者:“协商民主”的概念最早是西方学者提出的,人民政协所实行的协商民主,二者是一样的吗?

李君如:“协商民主”这个概念,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一些学者提出的概念,他们意识到选举民主存在不足,好多问题解决不了,便提出要推动协商民主,重视公民对话。我们在研究民主的实现形式时,注意到了民主研究的这一最新进展及其成果。必须明确的是,我们在提出自己的协商民主理论时,只是借鉴了他们的研究成果,包括借用了这一概念,但主体内容是我们自己的经验。我们的协商民主在本质上也是对话和协商,但具有中国特色。而且严格地讲,西方在这个问题上还仅是理论讨论范畴,我们的协商民主已通过人民政协在实践,具有丰富的经验。

追根溯源,中国共产党之所以重视协商民主,能够创造出人民政协这样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与中国的文化传统也紧密相连。根据《尚书》记载,中国原始社会后期,凡是举国大事,尧、舜都要召集“四岳”或“十二有牧”、“四岳群牧”开会,重大决策包括新领袖选拔,都须经这样的会议协商决定,实行的就是协商民主。

还需要说明的是,除了人民协商这一协商民主的主要渠道外,在中国,协商民主还有多种形式,各地人民群众都在进行积极探索。比如浙江台州的民主恳谈会、四川成都的居民议事会等,都是在党委和政府决策之前通过一定机制让社会各界参与协商,然后做出决定。

理论指导实践显成效

记者:协商民主形成理论后,对人民政协的发展起到了什么作用?

李君如:认识到协商民主的重要性,我们在研究和完善协商民主理论的同时,也更加自觉地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使人民政协成为协商民主的主要渠道和重要载体。举例说,全国政协创新性地建立了专题协商会这种形式。每年根据党和国家大局的需要、根据群众的重大诉求,确定协商主题。政协委员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一主题形成一系列观点、建议和方案,邀请党和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话交流。今年协商会的主题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央分管社会管理的最高领导都参加了,除了16位政协委员发言,还安排了发改委、民政部等4个政府部门进行互动。

协商于重大决策之前,是协商民主的一项重要原则,目前各地正在落实。比如江西省委在重大决策前,请江西省政协先进行协商;广东省委通过文件对协商民主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不仅规定决策前必须协商,还对协商的程序作了详细规定。

还有很多有意义的探索,比如全国政协和许多地方政协都把政协作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平台,对重大问题进行协商时不仅政协委员积极参与协商,不是政协委员的专家学者和一些普通民众也被吸纳进来。近些年来,在全国政协的一些协商会或提案办理会上,常常可以见到非政协委员的专家学者甚至网民的影子。还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去年全国政协召开了一场千岛湖水资源治理的对口协商会,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协商,还邀请了浙江、安徽两省政府负责人参加协商,这两个利益主体最后在政协这一协商平台达成共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也表态给予支持,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问题。

用制度保障民主不变质

记者:在协商民主不断完善和发展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李君如:协商民主是一种实现民主的好形式,但在实践中也要注意不要让它沦为专制的工具。协商民主在中国原始社会末期就出现了,但在中国几千年封建制度里,它成为维护专制主义的工具。比如,皇帝的廷议制度也是一种协商形式,但它实际上已失去了“民主”即人民当家作主的本意,成为维护皇权统治的工具。我们要好好研究和总结这些历史经验和教训。

要保证协商民主不变质,首先,协商民主一定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不能沦为糊弄群众的手段。其次,协商民主的程序一定要公开透明,且要有规章制度作保障。现在很多地方有听证会制度,听证会也是协商民主的一种形式,但有的听证会只找固定的几个人作民意代表,结果做出了老百姓不满意、不赞成的决定,这就是缺乏公开透明的程序保障。浙江台州的民主恳谈会很有成效,就是因为有一整套程序。从议题的提出,过程中怎么讨论,到最后结论如何形成,事后如何监督等都有章可循。

协商民主要实现,协商主体的素质也要提高。政协委员是受邀参加的各界别代表,作为协商主体,一定要有民主意识、责任意识,负责地代表民意参与协商。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委员遴选机制上有所创新,比如深圳的政协委员是由各界别先推举再邀请,推举产生的政协委员很清楚地知道自己代表哪个界别、要为哪个界别做事。应该说,只有参与协商的主体素质达到一定水平,协商民主这个好形式才能产生好效果。

最近这十年来,协商民主积累了很多很好的经验,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目前有些地方领导还没有认识到协商民主的好处,不愿意接受协商。其实,协商与不协商大不一样,如今年发生的四川什邡事件,起因是地方政府要上一个有污染的项目。如果党委、政府在决策前先开协商会,把项目引进后对地方经济发展、财政收入、老百姓收入起到什么作用,以及将产生什么样的污染、我们如何应对等讲得很清楚,与各界进行协商,就不会发生那样的群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