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党员校领导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相关工作调整如下:
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斌:联系李焕秀、洪志刚。
(一)关心、关爱联系对象,帮助解决他们在教学、科研以及生活等方面实际困难,营造奋发有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听取联系对象对学校建设与发展各项重大举措的意见建议,以及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在工作、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
(三)了解和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在政治、思想、业务方面发展和成长。
(一)联系走访对象,联谊交友,交心谈心,每年不少于1次。
(二)线上线下互动,积极运用现代交流手段和平台,保证联系便捷性和即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