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外代表人士“双走访”“双报告”制度
发布日期:2022-07-05 09:03:18 来源:统战部 作者:统战部

为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现结合我校党外人士实际情况,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双走访”“双报告”制度。

一、适用对象

1.担任副处级以上及相当职务(含事业单位六级以上职员、副高以上职称等)的党外代表人士;

2.担任市级及以上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外代表人士;

3.在市级及以上群团组织和统战团体、社会组织担任一定职务并发挥较大作用的党外代表人士;

4.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高级职称、省级以上人才称号、学校各民主党派团体负责人(包含其中三项的党外代表人士)

5.近年来改革发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抢险救灾、抗击疫情、反分维稳、乡村振兴等实施重大战略、完成重大任务、推进重点工作方面表现优秀的党外代表人士。

二、工作内容

(一)双走访

统战部定期走访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和本人,各二级单位定期走访党外代表人士所在系室和本人,了解掌握其政治表现、思想状况、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双报告

党外代表人士向所在单位及学校统战部报告履职成效及其他有关重要事项,学校统战部向上一级党委统战部报告有关重要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对重点掌握的党外代表人士,统战部及各二级单位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走访活动。

2.党外代表人士每年至少向二级单位和学校统战部全面报告1次有关重要事项,觉得有必须及时报告的不限次数。

3.各二级单位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统战工作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党外代表人士走访和相关报告工作。

4.统战部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层单位工作开展和党外代表人士相关的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要事项。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委员会统战部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