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12-26 18:37:43 来源:统战部 作者:统战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 《四川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和《中共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 线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加强和改进学校统 一战线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学校统战工作的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高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 部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我校统战工作有着良好的传 统和优势。做好新时代学校统战工作,进一步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推进统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加强统战工作队伍和党 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统战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对于凝聚全校师生的智慧和力量,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助推学校一流农业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2.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代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 以强化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导为主线,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 队伍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全国一流农业大学,为实现“两 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3.范围和对象。主要是党外知识分子,包括民主党派成员, 无党派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师生,在我校工作 和学习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华侨、归侨及侨眷等。重点对象 是我校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党外人士、高层次人才 中的党外人士、具有教授职称的党外人士、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 职务的党外人士、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以及其他有成就有影响的 党外人士。

二、切实做好学校统战的各项工作

4.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强政治领导和政 治引导工作,持续做好政治交接教育主题活动,开展“统战讲坛” “海归讲坛”等多种形式的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社会服务,帮 助和引导党外知识分子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四个意识”、 做到“两个维护”。支持学校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开展活动。广 泛联系统一战线对象,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意见建议,支 持他们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

5.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把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任 用作为政治任务,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总体规划, 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后备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在各 层级后备干部队伍中的比例达到 15%。按照中层行政干部中配备 党外干部的比例要求,不断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积极推 荐党外代表人士到市、县(区)挂职锻炼,积极举荐党外代表人 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等,或在各级人大、 政府、政协及有关人民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党委宣传统战部做 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日常联系与管理,同时发挥民主党派组织和知 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

6.加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加强对民主党派基层组 织的政治领导,支持帮助民主党派成员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 监督的职能,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支持 各民主党派按照各自章程和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思想、组织、制度 建设,提高其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有关规定支持和协助民 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帮助民主党派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提 高领导班子成员的主动作为、主动担当意识。积极向上级统战部 门推荐、考察民主党派后备干部。建立学校无党派人士档案,严 格规范“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的使用。民主党派发展新成员,应事先征求党委宣传统战部的意见。

7.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尊 重少数民族师生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密切关注涉及民族与宗 教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做好少 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持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打牢“五 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基础。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 原则,严禁在校园内进行传教和其他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内外 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各类校园渗透、破坏和分裂活动, 坚决防范和抵制各类邪教,维护学校稳定大局。

8.加强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贯彻支持留学、鼓励回国、 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方针,关心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的学习、 工作和生活,加强对留学人员的国情、省情、校情和中华优秀传 统文化的教育,发挥留学人员在国际化办学、海外人才引进、学 术交流、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学校改 革发展。

9.加强港澳台侨工作。做好在我校工作学习的港澳台侨教师 和学生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华文化、中国国情等教育,引导 他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增进国家认同感和中 华民族意识。注重物色发现优秀骨干人才,加强重点培养,帮助 他们更好地成才成长。认真贯彻党的侨务政策,依法保护归侨、 侨眷的合法权益。

10.加强统战理论政策的研究和宣传。将统战理论与实践研 究纳入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社会科学等研究规划,以理论研究推进工作创新。对涉及政治和政党制度、民族和宗教问 题等领域的研究、教学和论坛讲坛严格把关,确保坚持正确的政 治与学术方向。注意挖掘和宣传学校统战领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和事迹,不断扩大统一战线的影响力。

三、积极推进学校统战工作的制度化建设

11.完善和落实党员校领导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和统战员 工作制度。每位党员校领导负责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引导他们在 政治、思想、业务方面发展和成长。每个学院(所)设立一名统 战员负责对接本单位党外人士相关工作,构建齐抓共管、层层落 实的机制。

12.完善和落实校内民主协商和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制 度。坚持双月座谈会制度,校党委向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学校教学、科研、管 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就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定或涉及教 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坚持校领导班 子年度考核听取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制度,认真研究党外代表人士 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校院(所)两级学术委员会、校教代会执 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等重要议事机构中注意吸收党外代表人士的 参与,发挥党外人士在办学中的民主监督职能。

13.完善和落实传达重要文件、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制度。按 照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向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 和党外干部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委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通 报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事项。学校党代会、教代会、干部民主推荐会等重要会议,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及其他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及党 政部门研究有关重要工作事项时,视情况邀请有关党派负责人或 其他党外代表人士列席会议。配备党外干部的中层领导班子召开 党委(党总支)会议,视情况邀请班子中的党外干部列席。

14.完善和落实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制度。支持和引 导党外人士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持续推动“同 心三农”专家服务团活动。支持和引导党外人士积极开展国情、 省情考察、专题调研、社会服务,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建 言献策。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参加统战系统的重要会议、活动和学习 培训。对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党外 代表人士参加必要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给予时间保障和必要 支持,并作为业绩考评、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把党外代表人士 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调研报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 示作为人文社科研究成果,依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加强党委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

15.强化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统战工 作的主体责任,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宣传工作计划。调 整充实学校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统战 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和宣 传统一战线政策法规,带头参加统战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16.健全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 导、宣传统战部牵头协调,各中层单位党组织具体落实,各有关 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大统战格局。

17.加强统战工作保障建设。将统战工作经费列入学校经费 预算,保障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工作和活动经费投入,为民主党 派和统战团体开展国情考察、主题实践、革命传统教育等提供必 要的财力支持和政策保障。为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省委统战部、民 主党派省委等组织的培训提供经费支持。继续做好民主党派基层 组织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的保障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人大 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负责人一定的工作量补贴。 五、加强学校统战队伍建设

18.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选拔、配备好统战干部,建设 好一支专兼职统战干部队伍。加强对统战干部的培养和培训,努 力把他们培养成为具有坚定的立场、民主的作风、广博的知识、 创新的精神,深受党外朋友欢迎的合格的统战干部。

19.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党委宣传统统战部门是学校党 委开展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负责联系党外知识分子、民 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其他统战成员的桥梁纽带,负有贯彻落实 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重要职责。统战部门工作人员要不断提 高政治理论素养、业务知识水平和实践工作能力,努力把统战部 门建设成为团结、民主、交友、温暖的“党外人士之家”。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学校党委 2007 年 4 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世纪新阶段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同时废止。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0 年 5 月 12 日